欢迎访问一站出版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400-6677-036 全 国 免 费 咨 询 热 线
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研究:以长株潭综改区为例
点赞
由中联华文组织出版,合同编号:zlhw2013-135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

出版时间:2013年7月第1版

本书概述:农地流转现象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本书通过考察我国农地流转的历史演变与个案经验,以长株潭综改区的实地调研社情民意为基础,分析农地功能与意义,探索新形势下农地流转与家庭农场的整合性,探讨如何进行农地流转的服

作者姓名: 董海军

出版社: 光明日报出版社

订购电话:400-6677-036

优惠活动:出书作者购书享受65%折优惠。

购书服务:满59免运费 : 由一站出版服务网发货,并提供售后服务。6:00前完成下单,预计5天可送达。

图书定价:43

书稿详情 稿件目录 样章赏析 图书评价

内容介绍

农地流转现象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本书通过考察我国农地流转的历史演变与个案经验,以长株潭综改区的实地调研社情民意为基础,分析农地功能与意义,探索新形势下农地流转与家庭农场的整合性,探讨如何进行农地流转的服务平台建设。


作者介绍

董海军,男,1978年9月生,汉族,湖南衡南县人,社会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博士后。中南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升华育英计划”人选,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湖南省社会学会社会调查方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发表论文60余篇,多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摘或观点摘编,曾获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


稿件目录

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意义

第二章研究设计
    一、理论依据
    二、研究内容及假设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四、变量的操作化
    五、研究方法

第三章我国农地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及其经验
    一、我国农地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
    二、我国农地土地流转的历史经验

第四章我国农地流转的现实需求与实践个案
    一、我国农地流转的现实需求
    二、重庆农地流转实践及其经验
    三、天津农地流转实践及其经验
    四、成都农地流转实践及其经验
    五、其他各地的实践及其经验
    六、各地实践模式总结

第五章长株潭综改区农地流转的社情民意
    一、长株潭农地流转各利益相关者的流转需求
    二、长株潭农地流转各利益相关者的流转态度
    三、长株潭农地流转中农民流转态度的影响因素

第六章农地的功能与意义
    一、《礼物的流动》的启示
    二、经济视角的困境
    三、农民的农地意识:泛国家与类私有
    四、流转农地的社会符号:功能与意义
    五、农地的二元结构与当今发展

第七章城镇化背景下的农地流转与家庭农场
    一、从比较中明晰家庭农场的特点
    二、家庭农场:农地流转的呼唤
    三、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发展方向
    四、家庭农场实验地:境外经验与本土实践
    五、家庭农场与农地流转的配套依存

第八章长株潭农地流转的服务平台建设
    一、长株潭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目标
    二、长株潭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前置问题
    三、长株潭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构架
    四、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查看更多>
样章赏析

一、研究背景
       从1984年到2013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促进土地流转: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延长到15年以上;199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土地承包期延长到30年不变;同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延长耕地承包期,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1995年农业部发布《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规定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2001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强调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2003年3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并对流转原则作出了明确界定;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05年3月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重申,土地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明确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9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要求;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强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年聚焦“三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同时也指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伴随确权登记的完成,我国农村政策的下一步走向也埋下了伏笔,为我们将来的土地流转以及我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新型主体的培育创造了条件。
       土地流转在政策上一直没有多大的障碍。但是,为何近几年成为关注的热点与焦点呢?笔者认为主要在于土地流转的动力不足以及服务平台建设滞后。那么,本研究将围绕我国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历史基础、现实需求、社情民意及配套措施来展开研究,也即回答为什么要及如何进行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相关问题。
二、研究目的
       城乡结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具有隐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乱等基本特征。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混乱的现状是长期以来城市建设自发扩展、城乡结合部土地产权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土地利用管理司调研组城乡结合部土地市场管理里调研报告[J]中国土地,2001年第1期。城乡结合部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形成恶性扩张;耕地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质量日趋恶化。由于城市市区用地紧张,土地价格昂贵,城市中各种组织纷纷在城乡结合部租地建房,乡镇企业也大多集中在城市外围,其中盲目占地布点现象十分严重,多占少用、占而不用,造成严重的土地浪费。同时由于管理不当和没有相应保护耕地的理念,各种非农用地扩展失控,占地指数超标现象极为普遍张增峰、黄克龙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利用问题及对策探讨[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年第2期。因此,为了实现长株潭两型社会综改区的农村土地流转达到“地尽其力,地利共享”的目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建设农地流转服务平台,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是关键。具体研究目的为以下三点:
       (1)基于文献研究和大陆及台湾农地流转实践经验来分析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
       (2)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融入实地案例来分析长株潭综改区农地流转的社情民意及其影响因素。
       (3)基于农地流转社情民意及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建构农地流转服务平台展开研究,从而推进农地流转研究并规范农地流转实践。
三、文献综述
       农地流转作为国内外公共政策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取得了不少的研究成果。在国外,大部分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农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因此,在土地流转的领域,国外学者主要从制度、产权和市场角度来研究土地交易,其具体形式有土地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农地制度作为我国的一种基本经济社会制度,国内学者从新制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以及组织社会学等不同角度对我国的农地制度变迁做出了各自的解释。根据本研究目的,我们试从农地流转模式与平台建设相关的文献作一综述。
       目前,学术界关于农地使用权的研究成果较多,集中反映在对该项权利权能属性的法学研究和立法思路方面。多数学者认为农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至少农地使用权具有物权性,这在法学界似已不存异议温世杨占有制度与中国民法[J]法学评论,1997年05期;有的学者还将该权利进一步具体化,认为它是物权性质中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丁关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制度完善设想[J]经济问题,2001年第1期。但也有学者认为:从农地承包权的实际运行和具体内容看,农地使用权仍然具有明显的债权性质,所以它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许合进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第7期。同时,这位学者又认为,农地使用权已具备物权的基本特征,因而主张农地使用权物权化。虽然学者们对农地使用权法律性质的认识不太一致,但大多主张在新的农地立法中按法定原则确定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以物权理论来规范农地使用权任大鹏对农村土地承包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4期,以法律形式赋予农民长期有保障的农地使用权迟福林,王景新,唐涛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J]中国农村经济,1999年3期,从而确保农村农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另外,理论界较一致认为:农地使用权制度是农地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农地产权是一组权利,它主要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处置权等多种权利张红宇家庭承包责任制后的农地制度创新[J]经济研究,1995年第1期。完整的农地使用权应包括占有权、农地入股权、抵押权、转让权、继承权、农地增值权和维护自己权益的保护行为(即谈判权)姜爱林,陈海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述评——主要做法、成效、问题与不足[J]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3期。
       关于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地流转的界定
       2002年8月29日通过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农村土地流转”概念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且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平等协商,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农户依法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受让方并获得收益的行为。农用土地流转机制,是一种以农地使用权作为其让渡的主要内容,农地需求者以有偿方式获取农地使用权的机制。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从本质上说,是农地使用权的拥有者将农地使用权作为一种商品来让渡。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含义是拥有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张红宇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农地流转指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企业或农户)之间的流转和转让,农地所有权流转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向国家或其他经济组织有偿转让农地所有权,农地使用权流转指农地租赁。土地经营权流转就是土地经营权进入流通领域,通过一定的运作方式(转包、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并实现土地效益经营的制度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是指不改变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承包人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蒋月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从理论上来讲,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流转涵盖两个层面:一是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流转(土地征用);二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陈志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及对策研究[J]农业考古,2010年第3期。
       对于土地流转的概念,在立法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学术界也没有统一的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两种观点。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此种定义下,土地流转包括两种具体的流转形式:农民转让使用权,保留承包权与承包合同,获得收益和承包合同;经营使用权一起转让,农民不再保留任何权利。二是土地权利与功能都发生流转。此种定义下,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或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把农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主体的行为,其形式包括转包、转租、转让及抵押、入股等,主要是指农地流转过程中用途发生改变。
       (二)关于农地流转必然性的探讨
       理论界普遍认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农地流转制度是促进农地适度集中,促进农村第一、二产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村集体农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伸和发展;农地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以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调整,事关农业结构调整的顺利推进和农村社会大局稳定郑静波土地流转——农业结构调整绕不开的话题[J]农村改革与发展,2001年第1期;促进农地合理流转则是在保持农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完善现行农地制度的一种有益的探索。朱镕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中也指出,“在长期稳定农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农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并放在“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首位”。
       杨少垒从农民、企业、地方政府、集体组织四个角度分析了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从农民角度来看,农产品相对价格下降,农业生产经营收益不高;从企业来看,工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促使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从地方政府来看,则是要促进当地农业的规模化发展,从而获得收益,建立政绩工程;从集体组织看来,促进集体经济的发展,新增耕地收益杨少垒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力机制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年第6期。在加速发展现代农业的宏观战略下,如何加快农地流转,推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当前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越来越紧迫的问题;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推进带来的不断增长的用地需求,特别是许多地方超越现实基础掀起的城市化浪潮所引发的日趋严重的土地供求失衡矛盾,也在客观上强烈地表现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在需求郭晓鸣,韩立达,王静等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政府行为——基于成都市的分析视角[J]农村经济,2010年第12期。
       (三)关于农地流转方式与机制的探讨
       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的条件下,不可能形成农户统一的农地流转行为模式。较多的学者认为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可以通过行政与市场两种方式进行。流转路径可归于两类,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直接流转给受让者的“直流式”流转,另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通过“中间人”流转给受让者的“间流式”流转邹伟,吴群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农用地内部流转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2006年第12期。目前,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主要是由行政手段强制实现的,这种配置方式不仅使农地资源的经营绩效较低,还会增加农地使用权在流转中的交易成本;盖国强在对山东农地使用权流转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目前农村农地使用权流转主要还是停留在农地使用权从集体所有权中分离并移转给农民这一层次上,而且这种分离和移转过程基本上是在行政手段下进行的,……市场机制在农地使用权流转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盖国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研究——以山东省为例[J]中国软科学,2001年5期,农地流转坚持市场化运作,不等于政府无所作为,政府要公正地保护农户农地权利和农地经济秩序,通过立法实践巩固改革成果。一般而言,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六种模式:转包、返租倒包、股份合作制、租赁、土地信托、土地置换。当非农经济发展时,土地市场能促进土地交易,而且在条件具备的地方,为土地用作信贷市场抵押品奠定了基础。理论界对农地流转应采取的具体机制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一是主张构建市场化农地流转机制;二是建立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农地流转机制。目前全国各地实现农地流转的基本形式,归纳起来主要有委托代耕、转包、互换、转让、租赁、股份合作、反租倒包、四荒地拍卖、抵押等几种形式。
       (四)关于农地流转不畅原因的探讨
       现阶段农地流转不畅的原因有多种说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原因。1.土地细碎化。过细及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障碍,对农业产业化构成了严重的制约。2.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稳定,主要受制于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和非农就业机会、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及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张红宇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变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3.农户的主体因素。农户作为农地经营的主体,他们的意愿与行为对于一个地区的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机制和模式的选择有着根本的影响,进而影响该地区农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4.兼业化水平。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家庭经济资源配置均是朝着家庭经营非农化的方向转化。随着农户经济非农化进程的加快,农地流转行为明显增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逐渐淡化史清华农户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浙江十村千户变迁[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陈成文分析了农村社会各阶层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对土地依赖程度低的阶层其土地流转的速度快,流转规模也大陈成文、罗忠勇土地流转:一个农村阶层的再构过程[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4期。农村各阶层构成特征、对土地价值的认知和土地流转的动机是影响土地流转速度和规模的主要原因。5.农民权利意识强度。有学者从法律的角度,强调农民的权利意识薄弱不利于农地使用权流转梁亚荣,张梦琳土地承包中农民权利意识的审视——基于江苏省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5期。6.政策制度保障力度。有学者研究认为,赋予农民土地的长期使用权的真实意义在于稳定他们的社会保障温铁军三农问题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理论界开始较为广泛地应用计量经济模型研究农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有学者对浙江和江西两省449户农户的研究表明,稳定地权不可能马上就见到产量的效果,它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土地长期投资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框架[J]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但也有学者以广东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或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不但影响农民对农业用地旨在提高土地肥力的长期性投入,而且影响其农业用地的短期投入何凌云,黄季焜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与肥料使用——广东省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1年第5期。“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推行更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产权残缺或不完全性并成为阻碍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一个重要因子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与重建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有学者通过模型分析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观点,认为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起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农业税收政策康雄华农户农地流转决策影响因素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第13期。
       (五)农地流转中的特征研究
1.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多样性的特点。(1)农户主体多样性钟涨宝,陈小伍,王绪朗有限理性与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户行为选择[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6期;(2)决策主体不单一傅晨,刘梦琴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足的经济分析[J]调研世界,2007年第1期;(3)土地流转方式多样性,支付形式多样郑瑞平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J]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16期;(4)流转绩效多样。多数研究者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效果的实证分析表明:土地流转市场对农业生产率及农户收入的提高都有显著的正面影响Carter,Michaelr, Yaoyang Local versus global separability in agricultural household models: The factor price equalization effect of land transfer rights [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2002,3;Jin Songqing, Deininger Klaus Land rental markets in the process of rural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Productivity and equity impacts from China [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2009,37, 629~646;。但也有学者认为,农地流转并不能带来农业绩效的提高Li Guo,Scottrozelle,Huangjikun Land rights,farmer investment incentives,and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China[M]Davi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2000。不同流转形式的绩效也不同董国礼、李里、任纪萍产权代理分析下的土地流转模式及经济绩效[J]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1期。
2农地流转中农户行为特征研究。家庭人口少的、年轻的、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户更容易获得非农就业机会,进而把土地转移出去;而家庭人口多、年纪大、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户更加愿意通过土地租赁市场租入土地来进行经营。户主的意见在家庭决策当中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年老的户主在获取非农就业的机会上更加困难,他们更多的希望依赖土地而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方鹏与黄贤金等通过对江苏省240户农户进行调查的研究结果表明: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促使农用地的流出,并使农用地流转率增大,而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其对农用地流转的影响程度也不断增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农用地利用效益的提高对农用地的流转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政府行为对农用地市场的发育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但必须随着市场的发育逐步从具体的市场运作中退出;农户受教育水平越高,对农用地流转的影响也越大;当前农用地流转主要是“反租倒包”,它有利于土地市场的发育,但其制度体系有待重构方鹏、黄贤金、曲福田区域农地市场运行模型及其机制分析—以江苏省常熟市、南京市、宝应县为例[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农产品价格、土地经营非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成本和非生产性成本及土地经营的使用成本、交易成本等对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供给和市场需求既有正向作用,又有反向作用,“不愿多种地又不能不种地”是农民基于现实条件的理性选择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残缺与重建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纯农户希望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来增加收入,因此他们具有较强的土地转入意愿和较小的土地转出意愿,纯非农户具有较强的土地转出意愿与较小的土地转入意愿;对于兼业户来说,从事非农产业时间越长,转入土地的意愿越小,转出土地的意愿增强江丽农户分化背景下的土地流转意愿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1第19期。许恒周等基于南京市、鹰潭市463份农户调查问卷,研究发现农民阶层分化对不同土地产权类型的偏好与他们本身的阶层属性和特点呈显著相关。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业、具有非农生存技能的阶层来说,如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等,他们对土地转让权和抵押权具有较强的偏好,对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则不如主要依靠农业为主的阶层需求强烈。而对于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且基本不具备非农生存技能的阶层来说,他们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比较强,对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继承权需求比较强烈,而对土地转让权和抵押权的需求相对较弱。许恒周,郭玉燕农民非农收入与农村土地流转关系的协整分析——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年第6期

       ……

查看更多>
其他推荐
先出书后付款 费用低至极致 由专人全程负责 足不出户出作品
看过本书稿的人还看了 换一批
服务保障
先出书后付款 费用低至极致 由专人全程负责 足不出户出作品
更多
  • 专人对接
    专人与您无缝对接,信息沟通无障碍,及时解答作者关心的问题
  • 贴心服务
    出版费用不仅可以先出书后付款,而且还可以分期付款。
  • 多重服务
    代发稿费、代理发行、授权组稿、版权维权、知识产权法律援助
  • 到门服务
    书稿往来由顺丰快递送达,我方结算。货运图书时,物流公司送书上门。
  • 跟踪服务
    图书出版后,2年内出现图书掉页、装订开胶,无理由重印。
  • 援助服务
    遇到版权纠纷时,提供法律援助。如遇到赔偿,返还部分出版费。
  • 责任保障
    可享受一站出版网责任保障体系优先赔付,出版费差价3倍赔付。
  • 开具发票
    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开具的发票都可在北京市税务局网站上可查询。
  • 免费仓储
    如果作者包销图书时,一站出版网免费为作者提供一条龙图书分销服务。
客户评价
先出书后付款 费用低至极致 由专人全程负责 足不出户出作品
为该书打分
还能输入500字
% 好评率
好评
中评
差评
  • 领先行业

    团结协作 资源共享

  • 后付费用

    先出书,后付款

  • 多重保障

    多重服务 专人对接

  • 一站式服务

    平台保障 先行赔付

扫一扫 关注出版服务网微信

400-6677-036
周一至周日 9:00-18:00
(仅收市话费)